日照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黄色)

发布日期: 2020-12-14   15:57 信息来源: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和专家团队分析研判及建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14日13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预警降为黄色预警,同时由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全市主要道路落实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六)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通行。

(七)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

(八)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根据分析研判,预计12月17日左右可能出现一次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专家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涉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的企业要抓住有利时机,抓紧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原料和产品运输,为下一次应急响应做好准备。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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