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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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团队分析研判和建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2月4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全市主要道路落实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六)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七)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停止煤炭、矿砂易产生扬尘货种作业。停止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 (八)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九)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十)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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