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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环字〔2021〕269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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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鲁政发〔2021〕13号)有关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清洁生产先进单位选树工作。经各市推荐、省级审核、专家评审,确定山东省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等20家企业为全省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充分认识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确定本市清洁生产重点任务,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要加大清洁生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督促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健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清洁生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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