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10000422161X0/2024-0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从业单位管理的通知

 

区县(功能区)分局,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通过规范从业单位行为、实施从业单位质量评价、加强从业单位管理等措施,初步建立从业单位管理制度,维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市场秩序,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从业单位行为管理

(一)从业单位基本要求

从业单位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对出具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从业单位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充足的办公设施、专业技术软硬件等,并设置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和场所,确保委托合同、各项技术文件、资料等妥善保存;应具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应的专业能力,应配备环境类、土壤类或水文地质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同等能力的全职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审核人原则上应具有环境或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等,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统筹协调,全过程组织、参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从业单位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应依法与业主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委托事项、责任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相互监督制约措施及双方履行责任所需的条件,并设立违约责任追究、仲裁调解及赔偿补偿机制。从业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做到诚实守信,杜绝欺骗行为。

从业单位应配合业主单位向生态环境提交相关报告评审申请,并参加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报告评审会。对于通过专家评审但需修改的报告,从业单位原则上应于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调查报告取得专家复核意见,并配合业主单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等信息资料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上传纸质材料归档对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报告,从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开展补充调查,并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配合业主单位重新向生态环境提交评审申请。

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从业单位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17号)建立和实施覆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报告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当包括委托合同、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布点监测和调查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编制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关键环节以及报告编制和审核中,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各项资料真实可靠并可追溯、可查询。

二、开展从业单位质量评价

对从业单位的质量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组织开展一次每年11日至630日为一个评价周期,71日至1231日为一个评价周期2024年自81日至1231。从业单位纳入评价的周期以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时间为准。对从业单位的质量评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价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日常监管评价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按照评价分值从高到低将从业单位评价为绿、黄、红三类。从业单位应结合质量评价情况,针对本单位技术能力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技术能力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相关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

(一)综合评价打分

从业单位质量评价采用计分制进行,满分为120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价100分,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20,日常监管评价为减分项,最多不超过20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价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分,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评审组织机构实施,审查要点参照《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文件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分标准见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价要点(附件1)。从业单位的调查报告编制质量得分以评价周期内该从业单位在我市报审报告第一次评审得分的平均分计。从业单位的同一地块调查报告出现2次及以上评审未通过的,则该地块调查报告编制质量得分以零分计。

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由业主单位进行评分,所在地区县(功能区)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评审组织机构组织实施,评分内容包括从业单位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诚信度、服务收费等,评分标准见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表(附件2)。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得分以评价周期内该从业单位在我市承接的所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得分的平均分计。

日常监管评价以扣分形式计分,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见《日常监管评分表》(附件3,由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评价周期内对同一从业单位累计扣减不超过20上一评价周期结束后,日常监管评分清零。

从业单位综合得分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分、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以及日常监管评分综合计算得出,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从业单位综合得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分+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日常监管评分。从业单位综合评价得分75分及以上的为“绿”,60-75分(不含75分)的为“黄”,60分以下的为“红”。

(二)直接判定不良行为

从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情形认定评价周期内的评价结果直接判定为

1.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通过评审后报告质量抽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2.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可判定为的。

从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情形认定评价周期及下一个周期的评价结果直接判定为

1.出具的调查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调查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隐瞒或故意遗漏关注污染物或疑似污染区域及相关检测数据的;(2)故意违反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布点采样,恶意偏移监测位或采样深度且无法给出正当说明,或伪造、调换真实土壤或地下水样品的;(3)选择错误评价指标,且无法给出正当说明,导致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等级发生变化的;(4)与土地使用权人或监测单位串通进行样品或数据造假的;(5)伪造访谈记录、地块历史资料的;(6)调查报告编制、审核人员弄虚作假,代签的。7)调查报告实验分析数据不能支持报告结论的。

2.监督性监测结论与报告结论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的。

3.其他经研究认定存在重大问题的。

(三)公示公开评价结果

市生态环境每个评价周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评价,形成《日照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质量评价(附件4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质量评价结果正式公布前,市生态环境通过网对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从业单位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加强从业单位管理

(一)鼓励择优选择

鼓励业主单位择优选择质量评价等级为绿的从业单位为其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将质量评价结果纳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择优推荐在有关技术交流培训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二)畅通投诉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本市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对从业单位和个人业绩情况信息虚假的,可通过信用记录系统举报

(三)落实惩治措施

对质量评价等级为的从业单位,生态环境督促提高调查报告编制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对连续两个评价周期评价结果为的从业单位,生态环境通报从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约谈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下一个评价周期中,加大对该从业单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从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对相关从业单位、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价要点

2.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表

3.日常监管评分

4.从业单位质量评价统计表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202481        

 


附件1

 

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价要点

序号

主要项目

编制内容

技术要点

分值

1

封面及扉页

1)项目名称、报告编制机构(加盖公章)**


10

2)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日期


3)章节编制人、身份信息

身份信息包括职称、专业等。

4)营业执照**


概述

1)项目背景、报告编制目的


2)项目委托方


3)调查人员、报告编写人员


4)报告编制原则依据


5)简述调查程序


6)简述调查结果


2

地块基本

情况

1块基础资料或数据

包含地块名称**,地块编码。

10

2)地块位置、面积和边界

地块位置**、面积和边界,含场址位置图,地块范围图**,边界拐点坐标**,外围土地利用分布图。

3)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资料

历次所有人变更的时间和所有人信息。

4)地块目前使用状况和信息

地块目前使用状况和信息,含场区平面布置图。

5)地块使用历史及变迁

地块使用、生产历史,变迁时间和信息,并含场址利用变迁图件,历次变化的场区平面布置图。



6)地块地面修建情况

地块地面修建、改造时间和情况,并含修建和改造的文件、资料、图件,地块现状照片*。


7)地下设施

地下设施、储罐、电缆(线)布设,并含地下设施布设图*。

地块所在区域自然环境

1)气象资料

风向降雨气温等。

2)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区域地层结构、河流分布和水流向等。

3)地下水使用状况

包含区域地下水流向。

4)地块周围环境资料和社会信息

包含地块周围分布图。

5)地块周围交通和敏感目标分布

包含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

6)地块用地未来规划

包含规划文件/图件。

3

关注污染物和重点污染区分析

1)地块相关环境调查资料

环评或以往调查报告等。

20

2)地块污染历史信息


3)过去泄漏和污染事故情况

泄露和污染事故时间和位置等基本情况,包含污染区域图件。

4)生产工艺和变更

生产工艺和变更情况,包含各工艺变更平面布置图

5)生产工艺分析

各生产工艺流程图,原料、产品、辅料等。

6)地块关注污染物分析

包含关注物质判定表,重点分析污染物毒性、用量、使用年限及渗漏可能性。

7)废物填埋或堆放情况

过去和现在废物填埋或堆放地点以及处理情况,包含固体废物填埋或堆放位置图。

8)排污地点和处理情况

过去和现在排污地点和处理情况,包含废水(处理)池位置平面图。

9)残余废弃物和污染源

调查区域内是否有残余废弃物,包含数量、位置、形状等。

4

土壤/地下水调查布点取样

1)布点依据和方法

布点依据和方法具有针对性*、代表性*。

30

2)布点数量及位置

含带坐标的点位布设图*。

3)地下水井布置与取样

包含地下水井布设图及建井洗井过程*。

4)现场采样深度

采样深度科学,包含现场采样图片和记录*。



5)现场采样方法

样品采集过程规范,包含现场采样图片和记录。


6)地下水埋藏和分布特征

包含地下水水位,地下水流向图。

7)地层分布特征

包含地层分布图。

8)水文地质数据和参数(第三阶段调查)

土壤有机质含量、容重、含水率、土壤孔隙率和渗透系数,包括调查方法等。

9)样品保存、流转、运输过程

简述样品保存、流转、运输过程。

10)样品检测指标

全面的样品检测指标*,包含涉及危险废物监测项目。

11)检测机构资格和检测方法

附有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统计表、检测资质对不具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中45项基本项目CMA检测资质的扣分和涉及检测项目的认证明细**。

12)调查结束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详细采样分析)

□第三阶段调查

5

 

调查结果分析和调查结论

1)水文地质报告和数据

报告和数据准确、详实。

30

2)样品检测报告和数据

报告和数据准确、详实**。

3)测绘报告

报告准确、详实。

4)检测数据汇整和分析

数据汇整、分析和表征科学合理,包含污染源解析**。

5)评价指标确定

评价指标合理*。

6)污染范围和深度划定(详细调查)

污染范围和深度的划定方法符合相关要求*。

7)调查结论

调查结论明确、可信,报告书、图件、附件及相关材料完整**。

注:1.表格中分值为单件评价量化分值。

    2.分为90分(含)以上的,技术文件直接评审通过;分为60(含)至90分的,技术文件评审通过但需修改;分为60分以下的,技

      术文件不予评审通过。

        3.中标记“**”“*”为重点评价其中1(含)以上“**”事项不符合要求或有4处(含)以上“*”事项不符合要求的,

           技术文件不予评审通过,在60分的基础上,每有1处“**”事项不符合要求减10分,每有1处*事项不符合要求减5分。有3处(含)

           以下*事项不符合要求的,该技术文件需修改,在90分的基础上,每有1处*事项不符合要求减5分。


附件2

 

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表

业主单位名称


调查单位名称


地块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该项得分

工作效率

10分)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0超过合同期限但未超过10105分;超过合同期限10不含100分。


服务态度

4分)

热情(4分);一般(2-3分);差(0-1分)


诚信度

3分)

诚实守信(3分);一般(2分);差(0-1分)


服务收费

3分)

合理(3分);较合理(2分);不合理(0-1分)

(说明:主要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收费是否明显超出市场价等方面考虑)


综合评定

满意(16-20);基本满意(12-15);不满意(<12

(说明:综合评定得分为上述4项单项得分之和)


 

 

委托             联系方式

 

            


附件3

 

日常监管评分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1

所提交申请评审的报告不完整、不规范的(如未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未同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和申请评审单位公章的、报告编写人员未签名的、未编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的)

每次扣2

2

所提交申请评审的报告因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不符合相关编制大纲要求等原因达不到上会条件,生态环境初审不通过被退回的(调查范围不清晰的、资料收集明显不全的、现场踏勘情况和实际严重不符的、缺少人员访谈的、污染源识别明显遗漏的、采样分析工作计划不全面的、样品分析方案遗漏特征污染物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不完整的)

每次扣3

3

主要报告编制人员未参加评审会的

每次扣2

4

反馈受理审查问题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每次扣3

5

通过评审但需修改的报告,未在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调查报告,取得专家复核意见的

每次扣3

6

评审通过取得专家复核意见的,未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等信息资料的系统上传、纸质材料归档的

每次扣3

7

未通过评审的报告,未在2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报告申请评审的

每次扣3

8

未按要求配备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或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未全过程组织、参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编制的

每次扣3

9

未建立和实施覆盖所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审核制度的

每次扣3

10

未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要求,配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的

每次扣2

11

开展二阶段调查的报告未按规定使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质控系统的

每次扣5

12

调查报告被国家或省级抽查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题

每次扣3

13

对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改正不及时、不到位的

每次扣5

14

实际未提交报告,但欺骗业主单位已提交报告的

每次扣3

注:1.以上扣分情形可叠加扣分,最多扣20分。

2.同一行为符合多个扣分情形的,只按最高情形进行扣分。


附件4

 

日照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质量评价表(      半年

        

序号

从业单位

报告编制质量评分

业主单位满意度评分

日常监管评分

综合评分

综合评价

一次性通过率/%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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