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力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各环节,统筹推进执法规范、服务优化、机制创新、队伍提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铸牢政治引领根基,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 及党员干部培训核心内容,依托 “环保大讲堂”“机关先锋讲堂”等平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次,组织全系统26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培训,实现在编在岗人员学法考法全覆盖,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32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年组织领导干部述法 1 次,倒逼 “关键少数”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印发《日照市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 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 “按计划、按事项” 执法,避免多层级重复检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执法随意性、裁量权滥用等突出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深化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年开展联合抽查23次,检查企业113家次,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件事”。搭建AI智慧执法平台,整合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数字化手段,构建 “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交办流转、督促整改” 非现场执法闭环机制,年度非现场检查占比达53.84%,较 “十四五” 初期提升43个百分点,实现 “无感监管” 与精准执法有机统一。严格落实 “鲁执法” 平台应用要求,全年扫码入企率 100%,执法全程留痕透明。三是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意见,推行 “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全年办理不罚轻罚案件9件,减免金额100.16万元;对偷排、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实行 “顶格处罚 + 公开曝光 + 移送司法” 联动惩戒,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6份,罚款金额821.20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4件,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又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四是强化监督约束。推动案卷评查关口前移,全年组织执法案卷集中核查11次,评查案件100 余件,发现并整改问题900 余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对23件环境违法案件开展法制审核,提出证据补充、法律适用等建议80余条,确保案件办理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三)完善决策管理机制,筑牢依法决策防线。一是规范决策审查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事项、政府合同等实行 “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全年完成113份合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266条,修改不规范条款65处,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深度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高效办理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落实 “双公示” 制度,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深化争议化解联动,维护合法权益秩序。一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与市复议办、法院、检察院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通过联合调研、案件会商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争议化解质效稳步提升。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行政法治统一。二是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持续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信访、来信来访等多元诉求通道,全年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987件,办结892件,办结率90.4%以上,切实守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五)落实普法工作责任,营造法治共治氛围
一是健全普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以 “6・5” 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 等重要节点为契机,联合法院、检察院开展 “法律服务日”“送法入企” 等活动39次,覆盖企业100余家,解决法律难题90余项,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定32 项普法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获评全市 “八五” 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二是创新普法服务模式。建立 “企业按需点单、部门精准派单、效果评价跟单” 的 “点单式” 帮扶机制,组建执法人员与技术专家联合团队,为22家企业提供环评咨询、污染治理等定制化服务,解决环境问题120余个。打造 “生态环保会客厅” 面对面服务品牌,深入区县、企业开展现场服务,“一对一” 回应企业环保诉求,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
(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 “一体化” 办理、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将一般项目环评审批纳入 “一件事” 集成服务。对 312 个省市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专人专班跟进,开通 “绿色通道”,落实容缺受理、预约评估机制,推动奇瑞汽车、裕米生物等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14 条助企惠企硬核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为企业减负增效。建立总量指标统筹调配机制,通过 “以新代老”“上大压小” 等方式,精准保障307 个建设项目指标需求,实现 “应保尽保”。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推动执法与服务并重,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制定《日照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办理工作规程》,建立 “筛查 — 复核 — 索赔 — 修复” 闭环管理模式,明确10类线索来源及 6 种不启动索赔情形,配套 5 类标准化表单规范流程。建立13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通过视频会议、专项督导等方式压实责任,全年完成3轮次督导检查。拓宽线索筛查渠道,落实 “一案双查” 机制,全年筛查案件线索178条,启动索赔案件16 件,涉及赔偿金额179.83万元。其中,傅疃河口污染案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全国参考案例,相关工作模式获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奖,实践调研报告获评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七)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靠前指挥,切实扛起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二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6次,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相关论述,带动班子成员及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深化理论武装。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全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4 次,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举措。三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听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针对非现场执法推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亲自带队调研,协调解决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问题 12 项。四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述廉会议上带头报告法治履职情况,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出庭应诉,全年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案件 5 件,出庭率 100%,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聚焦企业发展痛点,牵头出台 14 条助企惠企措施,推动打造“生态环保会客厅”服务品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处罚争议仍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处罚裁量环节对违法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实际因素考量不足,仅依据裁量公式核算处罚数额,个别时候存在过罚不当、裁量畸重问题,容易引发争议。
二是普法宣传质效需再优化。普法形式以传统方式为主,平台拓展不充分,创新性、针对性不足;部分企业环保法治意识薄弱,主动合规内生动力不强。
三是涉企执法方式有待优化。行政指导作用有待加强,“非现场监管”事项须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
三、下一步打算
2026年,我局将对照存在问题,紧扣国家、省、市最新部署要求,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思想引领与责任落实,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学习,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级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环资领域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大练兵与智慧执法应用,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三是创新普法模式,开展靶向普法与政企互动服务,通过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主动合规,营造法治共治氛围。四是健全协同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拓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推广典型经验。五是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体化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为日照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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